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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設施“三同時”
1.什么是安全設施“三同時”
按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的要求,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建設項目應當依照本辦法進行安全預評價、安全防護設施設計、安全驗收評價及相應的評審。
2.安全設施“三同時”的具體內容
1)安全預評價:
(1)服務對象及開展評價工作時機
非煤礦礦山建設項目、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建設項目、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建設項目、金屬冶煉建設項目、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并且使用量達到規定數量的化工建設項目、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建設項目。
建設單位應當在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階段進行安全預評價,編制預評價報告。
(2)主要內容
建設項目概況:主要包括項目名稱、建設地點、建設內容、設備設施、安全設施、總平面布置等;
對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定性定量評價;
對建設項目擬采取的安全對策措施進行分析、評價,并提出對策與建議;
評價結論:明確建設項目的安全對策措施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要求;明確在項目建成實施后,企業存在的固有危險有害因素是否可控,在安全方面是否可行。
2)安全設施設計:
(1)服務對象及開展評價工作時機
生產經營單位在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時,應當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初步設計單位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同時進行設計,編制安全設施設計;
(2)主要內容
設計依據;
建設項目概況及工程分析;
危險有害因素分析;
建筑及場地布置;
重大危險源分析;
安全設施設計采取的防范措施;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情況
工藝、技術和設備、設施的先進性和可靠性分析;
安全設施投資概算
安全對策及措施的采納情況
預期效果及存在的問題與建議
可能出現的事故及應急救援措施
3)安全驗收評價:
(1)服務對象及開展評價工作時機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或者試運行完成后,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安全設施進行驗收評價,并編制建設項目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2)主要內容
建設項目概況;
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分析;
重大危險源分析;
評價單元的劃分及評價方法的選擇;
符合性評價;
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
安全驗收評價結論;
評價結論,明確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是否符合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要求,是否具備具備安全生產的條件。
3.評價方式
第三方安全評價機構開展評價。
4.工作流程
5.企業開展安全設施“三同時”的原因
①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
②為了加強建設項目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從業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