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即国知局)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专利驳回复审请求和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构成
专利复审委员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技术专家和法律专家组成。专利复审委员会内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复审委员、兼职复审委员、复审员和兼职复审员。主任委员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兼任,副主任委员、复审委员和兼职复审委员由局长从局内有经验的技术和法律专家中任命,复审员和兼职复审员由局长从局内有经验的审查员和法律人员中聘任。
二、专利复审委员会的职能
专利复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能包括以下5个反面的工作:
1、专利申请复审请求案件,专利申请复审请求案件包括对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程序中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而请求复审的案件。
2、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件,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件指任何单位和个人请求宣告已经公告授予的专利权无效的案件。
3、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复审请求案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复审请求案件指对驳回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决定不服而请求复审的案件。
4、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撤销请求案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撤销请求案件指任何单位和个人请求撤销已经登记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案件。
5、受人民法院和管理专利的行政部门委托,对专利确权和专利侵权案件的处理提供咨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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